2009年8月22日,中国国际不孕不育高峰论坛上《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公布,我国不孕不育患者目前已经占到了育龄人口的12.5%,人数已经超过4000万,而且还呈现出增长趋势。在医疗服务中寻求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on technique ART)孕育子女的夫妇越来越多,而提供生殖医学服务机构的数量也不断增加,由于ART技术风险大,成功机率仅20-30%,这方面的医疗纠纷也在增多,当事人往往依侵权法请求赔偿,而法院从侵权法的角度来处理这类案件因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使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笔者拟从合同法的视角探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法律关系,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更明确化、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