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倾斜厚大矿体盘区与盘区间柱协同采准系统,其特征在于: (1)将矿体沿走向方向划分为盘区,盘区之间留设盘区间柱,先采盘区,再采盘区间柱,盘区内划分为沿走向布置的采场,采场划分为一步骤采场和二步骤采场分两步进行回采,盘区间柱依次编号并划分为奇数号盘区间柱和偶数号盘区间柱; (2)在矿体下盘矿岩交界处,两个相邻采场的中间布置一条分段运输巷,在各采场的另一侧布置一条拉底受矿巷,分段运输巷和拉底受矿巷之间采用出矿进路连通,形成底部出矿结构; (3)在奇数号盘区间柱中施工分段凿岩巷,分段凿岩巷的一端连通分段运输巷,另一端施工至一步骤采场的上盘矿岩交接处,并向两侧在一步骤采场顶部开掘凿岩硐室,形成一步骤采场大直径深孔凿岩、装药爆破的作业空间,并在一步骤采场靠近偶数号盘区间柱一侧布置切割平巷和切割天井; (4)在偶数号盘区间柱中施工倾斜的分段凿岩巷,分段凿岩巷的一端连通分段运输巷,另一端施工至二步骤采场的上盘矿岩交接处,并向两侧在二步骤采场顶部开掘凿岩硐室,形成二步骤采场大直径深孔凿岩、装药爆破的作业空间,并在二步骤采场靠近奇数号盘区间柱一侧布置切割平巷和切割天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倾斜厚大矿体盘区与盘区间柱协同采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段运输巷通过联络道与脉外斜坡道连通或通过联络道、溜矿井与中段运输巷连通;所述分段凿岩巷连通的分段运输巷根据矿体倾角及采场跨度综合确定,在保证分段凿岩巷上坡布置且坡度小于等于凿岩设备、出矿设备的最大爬坡能力的前提下使得分段凿岩巷的长度越短越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倾斜厚大矿体盘区与盘区间柱协同采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步骤采场底部的拉底受矿巷底板标高高于相连通的分段运输巷,但应保证出矿进路的坡度小于等于15%。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倾斜厚大矿体盘区与盘区间柱协同采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段运输巷、拉底受矿巷、出矿进路、分段凿岩巷、切割平巷断面形状为三心拱,断面规格3.8m×3.6m-4.0m×3.8m,所述切割天井断面2.0m×2.0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倾斜厚大矿体盘区与盘区间柱协同采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凿岩硐室施工过程中留设条形矿柱以控制顶板岩体暴露面积,并根据矿岩稳固程度采用锚杆、挂钢筋网、喷浆联合支护方式对凿岩硐室顶板进行支护。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倾斜厚大矿体盘区与盘区间柱协同采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条形矿柱个数为1-2个,宽度为2.0-2.5m;所述锚杆采用树脂锚杆,长度2.0-2.5m,锚杆支护网度1.0m×1.0m-1.5m×1.5m;所述钢筋网采用直径8-12mm的钢筋制成,网度100mm×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