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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法学实践教学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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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会议论文
作者:
欧阳爱辉;马柳颖;罗万里;曾颜璋;曾冰;...
作者机构:
南华大学 文法学院,湖南 衡阳,421001
[马柳颖; 罗万里; 欧阳爱辉] 南华大学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应用型人才;法学实践教学;系统性;可操作性;人本主义
期刊: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ISSN:
1672-1195
年:
2014
期:
01
页码:
48-50
会议名称:
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论坛
会议论文集名称:
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论坛论文集
会议时间:
2013-10-01
会议地点:
长沙
会议赞助商:
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wdk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
DOI:
10.3969/j.issn.1622-1195.2014.01.011
基金类别: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225)阶段性研究成果;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文法学院
摘要:
随着时代发展,法学实践教学在高校教学改革更加重要。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法学实践教学基本原则应包括系统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人本主义原则。其中,系统性原则要求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全面化和动态化;可操作性原则要求实践教学运作机构、教学方法和配套保障制度的可操作化;人本主义原则要求用科学的人文发展规律推动教学开展,同时以主流道德标尺塑造学生应用型法律工作者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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